(上接第一版)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严格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收回排污许可证,暂停新建项目审批;一律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予贷款,取消担保和融资资格,取消享受各类环保治理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补贴资金、评优评先的资格;一律取消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补贴等政府公共项目活动的资格;一律通报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一律挂牌督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执法检查和排污监测频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7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严格考核,即每月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排名最后的县市区扣缴生态补偿金200万元。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和市大气办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综合考核的依据,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落后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或诫勉。坚持“一案双查、上下连责”,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追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