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包拓业报道)5月2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情况。
2019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6.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平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臭氧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截至4月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7%,主要城市西宁市、海东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以上。总体而言,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处副处长张静介绍,新颁布的《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小组工作规则》《青海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青海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青海省“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等工作制度和专项工作方案,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3亿元,为积极有序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在城市(镇)扬尘综合整治中,各地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巩固治污成效。采取多部门联合监管、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足额列支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2019年主要城市建成投运了84台/套微型空气自动站、100台/套建筑工地智慧化监测监管设施,实现实时监测监控,“6个100%”控尘措施落实得到提升。
在推进煤烟型污染治理中,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各地采取严格禁燃区管理、专项资金补助、降低清洁取暖电价、重点区域燃煤小锅炉“清零”等方式,加快推进燃煤污染治理。据统计,2018年以来淘汰燃煤小锅炉1300余蒸吨。
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积极推进老旧车淘汰。据统计,2018—2019年,在国家未下达老旧车淘汰任务的情况下,全省淘汰老旧车4778辆。2019年8月1日起主要城市建成投用10套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水平。
深度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组织开展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对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接近标准限值的企业提出限期治理计划,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单位。2019年,分类推进687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27家铁合金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张静介绍,下一步将会同各地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的“路线图”和“作战图”,全力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幸福感。